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,助推基层社会治理,近日,庄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、公安局、中心医院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,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庄河市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联合巡回检察中的职责作用,成员单位每年两次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抽查卷宗、实地走访、智慧定位小程序检察、请销假备案审查、大数据查询、常规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联合巡检。明确将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情况、请销假情况、奖惩情况、社区矫正环节、“三类犯罪”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等问题列为重点检察内容。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工作机制,充分实现数据融通,提升社区矫正联合巡检信息化水平。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纠正工作机制,对联合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,推进落实整改,及时通报并反馈。
通过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,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规范化、专业化、一体化,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,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,助力平安庄河、法治庄河建设。
据悉,2020年7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正式实施,大连作为首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单位。庄河市检察院作为基层单位,认真总结试点经验,积极探索常规、机动巡回方式,建立健全联合巡检长效机制,促进检察监督提质增效。截至目前,通过对辖区内26个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,纠正脱管16人、纠正漏管8人、监督有关部门办理收监执行案件7件7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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