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防患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
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
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
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01
整治区域
全市范围内国省道路、城市道路以及农村道路。
02
整治重点
(一)严查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
1.机动车涉牌涉证、超速行驶、超员超载、闯红灯、车窗抛物、酒驾醉驾毒驾、“斑马线”前不礼让行人、“飙车飙声”、非法改拼装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、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;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机动车停放时占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步道以及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内未按规定停放准停车型、停车时未按规定方向停放、超出泊位线和跨压车位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(二)严查严处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
摩托车、电动车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无牌无证、“飙车飙声”、违法载人、非法改拼装、酒驾醉驾毒驾、随意变更车道、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等待信号灯时车身超越停止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;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重点劝导制止行人闯红灯、随意横穿马路、横过道路不走“斑马线”、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不文明行为。
03
整治措施
1.整治行动期间,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劝导、纠正和处罚。
2.凡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04
广大市民朋友
请文明出行,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。
庄河市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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